轴流深水井泵宜安装于水井、消防水池和其他消防水源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轴流深水井泵安装于水井时,其淹没深度应满足其可靠运行的要求,在水泵出流量为150%设计流量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是第一水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不少于3.20m,且海拔高度每增加300m,深井泵的最低淹没深度应至少增加0.30m;
2.轴流深井泵安装在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时,其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应低于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线,且淹没深度应根据水力条件经计算确定,并应满足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有效储水量或有效水位能全部被利用的要求;当水泵设计流量大于125L/s时,应根据水泵性能确定淹没深度,并应满足水泵气蚀余量的要求;
条文说明
本条第一款--第三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了轴流深井泵应用的技术条件。
1.深井泵安装在水井时的技术规定:
水井在水泵抽水时而产生漏斗效应为保证消防水泵在150%的额定出流量时,深井泵的第一个叶轮依然在水下面,规定轴流深井泵安装于水井时,其淹没深度应满足其可靠运行的要求,在水泵出流量为150%额定流量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是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不少于3.2m。
海拔高度高,水泵的吸上高度就相应减少,水泵发生气蚀的可能增加,为此规定且海拔高度每增加305m,深井泵的最低淹没深度应至少增加0.3m。
2.本条规定了轴流泵湿式深坑安装的技术条件。轴流深井泵吸水口外缘与深坑周边之间断面的水流速度不应小于0.30%m/s,当深坑采用水渠供水时,引水渠的设计流速不应大于0.70%m/s。轴流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直径、水泵吸上高度和流速等水水力条件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0.60m/s;